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当旅游遇上“非遗”,玩出不一样的“文化味儿”(2)******
旅游助力让非遗“活”起来“火”起来
不久前的中国丹寨非遗周,近一公里长的长桌宴让不少游人惊叹不已,热情的丹寨人民摆了360桌美食宴请1800名游客一同尝新。近两年,丹寨非遗周活动已经成为当地旅游品牌,古法造纸、蜡染体验等非遗体验,苗绣、侗族刺绣、苗族银饰等非遗商品也因为旅游业而走进大众的视线。
“丹寨小镇是贵州非遗的一个集中展示区。在丹寨小镇举办非遗周活动,是非遗进景区的一次成功探索,是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的一次生动实践。”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会长王晓峰表示,非遗保护与传承,是以当代生产生活为中心的文化实践,让传统工艺、传统设计通过再现、再造、再生,走进现代生活,融入现代旅游,才能真正实现保护的价值。
扎染技艺传承人在中国-南亚博览会上展示扎染作品。新华社发
各地创新推出的各类非遗文创产品,也逐渐在旅游市场收获了更高关注度。如拥有100多年历史的国家级非遗龚扇制扇技艺,在第五代传人龚倩手里经过创新演变,做成了耳饰、胸针、手提包、冰箱贴等,以更平常的价格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北国温泉古街,一位游客被省级非遗项目芦苇画工艺所吸引,一下就花了3000元买了4幅做工精良的芦苇画,“芦苇画精美又有特色,没想到还可以在这里买到这么有意义的纪念品。”他高兴地说。
“非遗和旅游结合,诞生了更多时尚的旅游产品和文创产品,不仅中国老百姓喜爱,还有更多非遗旅游商品出口到国外,向世界展示了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中国旅游研究院战略所副研究员韩元军说道。
活态传承是最好的保护。非遗走进景区,不仅为景区增添了文化魅力,也让非遗项目扩大了知名度和影响力,更多年轻人前来学习体验,他们在旅游的同时也参与到非遗传承和文化传播之中。旅游的传播为非遗“活”起来开辟了新路径,使其不再是“鲜有问津”的古老技艺,而是走进了千家万户,拥有了更多烟火气。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过程中,旅游业一直是重要的反哺来源。”金准说,“与文物类遗产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在与人的互动中保护、活化,这就必然需要在市场环境中发展保护,旅游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最大的现实市场。同时,旅游业的运转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聚集资金、吸引人才、凝结项目、深化开发、推动传承的重要依托,近年来更依托数字化手段形成了创新发展的模式。”
福建省武夷山市星村镇燕子窠生态茶园一角。新华社发
韩元军认为,通过发展旅游,更多拥有非遗技艺的人群提高了收入,从而实现更好保护;旅游也让更多老百姓知道、了解了这些非遗项目,从而提高了非遗保护的参与度;旅游还推动了非遗项目创新,通过市场力量和广大群众参与让非遗文化更有生命力。
近年来出台的各项非遗保护政策,充分肯定旅游业在推动非遗保护传承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此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入挖掘乡村旅游消费潜力,支持利用非遗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等业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遗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支持非遗有机融入景区、度假区,建设非遗特色景区。
深度融合让非遗旅游实力“圈粉”
近日,在江苏九龙口的淮剧小镇,一场以非遗糖画体验为主题的研学旅行格外热闹。孩子们在研学老师的带领下近距离了解淮剧发展史,亲手以糖浆绘制一幅幅惟妙惟肖的糖画,在游玩中学习知识、锻炼动手能力,感受非遗魅力。
近年来,各地纷纷针对有文化旅游需求的人群,推出非遗主题旅游线路、非遗体验基地、非遗展览馆等。彝族火把节、傣族泼水节、苗族跳花节等少数民族节日风情浓郁,秦淮灯会、马街书会等民间文化活动源远流长,成为吸引游客的“金字招牌”。江西景德镇的陶瓷研学游已经有了多年实践,学生们既能学到陶瓷相关知识又能亲手体验,寓教于乐的方式深受家长和孩子们欢迎。
我国悠久的历史和璀璨的文化,留下了十分丰富的非遗资源。2022年11月,我国申报的“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至此,我国列入该名录的项目已有43个,居世界第一。截至2021年末,全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557项。
丰富的资源为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多年来,各地积极探索融合路径,非遗与研学旅游、民宿、文创产品、旅游演艺、节庆活动等结合起来,催生了各式各样的旅游新业态和多样化发展模式。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一土家族织锦基地,游客体验土家族织锦产品制作。新华社发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